辦事指南

當前位置:  beat365体育   >   辦事指南   >   思政與學生管理
思政與學生管理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2016版)
beat365英国官网入口
2017-06-11


                                                     校研字〔2016〕15号

為進一步落實我校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完善研究生培養機制,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依據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财教〔2014〕1号),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參評對象

我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超過規定學制的延期畢業研究生)。

二、參評基本條件

參評我校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3、積極參加學校和學院(所)組織的各項政治學習和集體活動;

4、學習成績優異,在參評年度獲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5、有較強的科學研究能力和創新精神,參評年度在省級及以上期刊(報紙)獨立發表(或僅與導師合作)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

參評學年度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參評本次國家獎學金的資格:

1、違反校規校紀受到各種處分的;

2、有一門及以上課程不及格的;

3、一次思想品德考評成績低于80分的。

三、評審工作的組織與領導

為确保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有序開展,學校成立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領導小組,相關院(所)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并在beat365英国官网入口設立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公室,負責全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具體組織與安排。

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由主管校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等組成,主管校長任組長。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制定(修訂)本實施細則;制定名額分配方案;統籌領導、協調、監督本校評審工作;裁決學生對評審結果的申訴;指定有關部門統一保存本校的國家獎學金評審資料。

院(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培養單位黨組織負責人任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員代表、學生代表任委員。院(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包括:在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公室的要求,負責本院(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初評結果公示等。

四、名額分配

相關院所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名額,由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公室按照各院(所)在校研究生人數(不含一年級研究生,下同)制定評選名額分配方案,經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批準後下達給相關院(所)。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名額分配方案由整數位名額和學校聯評名額組成。其中,相關院(所)國家獎學金評選整數名額為:(全校總名額÷全校研究生人數)×本單位研究生人數的整數;學校聯評名額為:全校總名額扣除相關院(所)國家獎學金評選整數名額之後所剩餘的名額。凡在國家獎學金評選名額測算過程中餘有小數的院(所),均可推薦1名研究生參加學校的聯評。參加聯評研究生綜合測評的分數,不得高于本院(所)所推薦的整數位研究生綜合測評分數。

整數位名額較多的院(所)可視具體情況按年級或專、學碩研究生分類進行評選,各院(所)的名額分配辦法需報beat365英国官网入口備案并在本培養單位網站研究生教育專欄予以公示。

對符合國家獎學金評定基本條件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現、在社會有較大反響者,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可直接批準其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占全校名額、不占培養單位名額)。

五、評審程序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新學年開學後,根據上級統一安排評審上一學年度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分為個人申請、院(所)初評、學校聯評、評審結果公示、評審結果上報等幾個環節:

(一)個人申請

具備申請條件且有意願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本人應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向所在院(所)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的佐證材料。

無佐證材料或材料無法證實的,視為無效。有抄襲、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學術失範行為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在校期間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二)院(所)初評

各院(所)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負責組織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整數位名額的初步評審和全校聯評名額的推薦,評審過程中應充分尊重本單位學術組織、研究生導師的推薦意見。各院(所)評審委員會确定本單位獲獎學生名單及參加全校聯評學生名單後,應在本院(所)公示無異議後,及時提交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三)學校聯評

在收到各院(所)評審結果後,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召開聯評會,對各院(所)整數位初評結果進行審定,就聯評名額進行全校聯評。

(四)評審結果公示

評審結果公示分為院(所)初評結果公示和學校聯評結果公示。各院(所)評審委員會确定本單位獲獎學生名單及參加全校聯評學生名單後,應在本單位内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學校聯評結果在學校全範圍内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各院(所)公示階段向所在院(所)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複。如學生對基層單位作出的答複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五)評審結果的上報

公示無異議後,學校将評審工作情況和評審結果報至省級财政、教育主管部門。

六、計分細則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計分細則分為基本分和附加分。

(一)基本分

基本分滿分100分,由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計分、課程學習考核計分、科研計分組成;其中,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各計分項比例為15%、50%、35%,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各計分項比例為15%、51%、34%。各項計分方法如下: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計分方法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計分=參評年度兩個學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績平均分×15%。

2、課程學習考核計分方法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計分方法:

課程學習考核計分=(學年各門課程(包含公共課、基礎理論課、專業課和選修課)學分×成績)之和÷學年課程總學分數×50%;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計分方法:

課程學習考核計分=(學年各門課程(包含公共課、基礎理論課、專業課和選修課)學分×成績)之和÷學年課程總學分數×51%。

3、科研計分方法

科研計分僅限于本專業的研究成果,分為論文、著作和項目三類,科研成果獲得時間從上一學年度開學日至本學年度開學日,論文、著作必須以現刊(書)為準,錄用通知書不能作為計分憑證。科研計分不乘計分項比例,直接計分,在按論文、著作和項目分别計分後,經過累加即為科研計分。

(1)論文類計分方法:

論文計分參照學校職稱評定細則中的論文類科研成果檔次劃分标準分為四個檔次。一、二、三、四檔論文計分标準分别為8、6、3、1分。同時規定:

①論文為公開發表且所發表的期刊(報紙)具有正規刊号;在期刊上發表的論文需在3000字以上,在報紙(限為理論版)發表的學術論文需在1500字以上;在增刊、副刊發表的論文不計分。

②合作發表的論文,隻取前2位作者計分,第一位按滿分計分,第二位按1/2計分,導師為第一作者的,按滿分計分。

③可計分的四檔論文為在刊發周期1個月及以上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在評審學年發表多篇四檔論文的最多隻記3篇;在同一刊物同年度發表多篇四檔論文的,隻記2篇;在同一刊物同一期發表多篇四檔論文的,隻記1篇。

④被省級及以上學術團體按屆(年)固定召開的學術會議收錄到論文集的學術論文,按照國家級和省級分别計1.5、1分。

⑤論文需提供知網、萬方、維普等網絡查詢截圖。

(2)著作類計分方法:

著作每1萬字記1分,教材每1萬字記0.5分。字數以著作或教材中注明的為準;未注明的以第一作者或主編的證明為準,但不超過所有作者的平均數。參加多部著作(教材)撰寫的,最多計3分。

(3)項目類計分方法:

項目類計分僅限于縱向課題。其中,國家級重點、一般(青年)項目分别計8、6分;省(部)級重點、一般(青年)項目分别計5、4分;市(廳)級重點、一般(青年)項目分别計2.5、2分。在評審過程中,科研項目以立項(結項)證書為準,隻記一次分。項目做撤項處理的不計分。需經學校認定的項目,由科研處認定,并在排名處蓋章。同時規定:

①國家級、省(部)級、市(廳)級科研項目分别對前9、7、5名成員(包括負責人)計分。第一負責人計滿分,第2-3名減半計分,其他按1/3計分;學生科研項目隻對負責人計分;

②省社科聯和學校科研處、教務處、協同創新中心所評的科研、教學項目,按照市(廳)級計分;省社科聯項目結項結論為優秀的,按照省級一般項目計分;

③參加入選研究生國家教學案例庫案例撰寫任務的,按照參加市(廳)級重點項目來計分;

④主持省級學生科研重點、一般項目分别計2、1.5分;主持校級學生科研重點、一般項目分别計1、0.5分。

(二)附加分

附加分包括研究生在評審學年度獲得的省級及以上榮譽稱号、科研獲獎、科技競賽以及取得國家注冊類職(執)業資格證書加分。各獎項均應在參評學年度内(上學年開學日至本學年開學日)獲得;同一項目獲得不同級别獎勵的,按最高級别計分,不累加計分。國家注冊類職(執)業資格證書不受獲得年度限制,但通過計分獲得國家獎學金後再次參評時同一證書不再計分。

1、榮譽稱号計分方法:

榮譽稱号包括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優秀黨員等。對于獲得上述國家級榮譽稱号的加6分;獲得上述省級榮譽稱号的計分标準為:優秀黨員4分/次,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2分/次,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1.5分/次,社會實踐先進個人1分/次。

2、科研獲獎計分方法:

科研獲獎計分僅限于省級及以上政府按屆或定期組織評選的自然科學獎、科學進步獎、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科研獲獎以校科研處認定為準。

計分标準: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别為10、8、6分;省(部)級一、二、三等獎記5、4、3分。獲獎項目為多人參加的,隻對前6名計分,第1名計滿分,第2-3名減半計分,第4-6名按1/3計分。

3、科技競賽獲獎計分方法:

科技競賽計分僅限于大多數研究生都能普遍參與的科技類競賽,包括全國大學生課外科技作品競賽、全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全國大學生英語各類比賽等全國性競賽。各專業教指委、行業學會(協會)組織的競賽類獲獎降一檔次計分,且隻在各培養單位内部整數名額評定時計分使用,在學校聯評時不計分。

獲得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别計5、4、3分;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别計3、2、1分。獲獎項目為多人參加的,隻對前6名計分,第1名計滿分,第2-3名減半計分,第4-6名按1/3計分。

4、獲得國家注冊類職(執)業資格證書計分方法:

獲取法律職業資格、注冊會計師、精算師等國家注冊類職(執)業資格證書加3分/項。該項僅在各培養單位内部整數名額評定時計分使用,在學校聯評時不計分。

七、其他

本實施細則自2016年7月起施行,原《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校研字﹝2014﹞34号)同時停止施行。本細則由beat365英国官网入口負責解釋。


閱讀:
Baidu
sogou